2021年,为巩固2020年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部署,我厅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深入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是专题调度,明确工作要求。2021年,我厅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4次,特别是5月19日全省视频会议,省政府陈飞副省长专门出席并对2021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督促14个市州压实责任,继续推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另外,我厅组织了暗访督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也正式交办相关市州,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二是着眼长效,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业指导责任,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印发了《湖南省干散货码头环保隐患整治指南》,在国家《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港口的环保标准,彻底解决干散货码头雨污水、淋溶水带来的污染问题。编制了《湖南省港口码头及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南》,指导市州开展岸电设施建设。三是主动协调,推进滞后任务。对我省滞后的部分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岳阳君山港区lng加注站建设进度的函》《关于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加快岳阳化学品洗舱站运行、强化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加快lng加注站建设的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市州加大推进力度,补齐短板。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不断强化船舶防污染管控。继续推广运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收集处置船舶污染物等行为。截至2021年12月底,14个市州累计已接收船舶垃圾745吨、生活污水21887吨、含油污水2042吨,开展防污染检查40854艘次、查处违法行为45起。二是强力推进港口码头污染突出问题整改。今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湘潭港等港口作业不规范、环保方面等突出问题后,先后2次组织了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全省62个码头进行地毯式暗访排查,发现存在环保问题的码头36个,已完成整改验收待销号22个,其余14个正在按计划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对湘潭、岳阳、株洲典型案例中5个码头问题整改,已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整改办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销号。三是大力推广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港口岸电设施方面,全省109个千吨级及以上泊位建设任务,其中,7个泊位(4个因关停、3个因未完工)暂不建设,40个泊位已建成,剩余62个泊位将由国网总公司或港口企业于2022年底建设完成。另外,岳阳锚地岸电示范项目建成投运,共配备岸电设施48套。船舶受电设施方面,278艘船舶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在长江沿江省市中率先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综合排名第一,得到交通运输部高度肯定。四是实现水上洗舱站有效运营。岳阳港化学品船舶洗舱站于2020年12月底建成。今年已累计完成10艘化学品船舶洗舱,做到化学品船舶“应洗尽洗”。我厅加强了现场监督检查等措施,并组织省内全部4家航运企业作出了化学品船舶更换货种洗舱作业书面承诺。五是加快lng加注站建设。今年9月以来,我厅克服岳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变动后调整发展思路、变更建设项目造成岳阳君山水上lng加注站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主动作为,协调中央、省、市各级各部门支持在云溪重新选址并启动lng加注站建设,项目将在年底建成投运,相当于4个月完成了2年的工作任务,创造了项目建设的奇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及销号。按照《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督导完成我省港口码头突环保问题整改及销号任务。二是加强水污染物接收转运衔接。落实联单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接收、转运和处置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危化品船洗舱管理。联合长江海事,严厉打击非法洗舱,督促航运企业落实更换货种洗舱要求,引导洗舱站优化服务,确保“应洗尽洗”。
(二)持续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2022年,拟完成533艘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并力争102个1000吨级及以上泊位岸电全覆盖(目前已建成40个泊位)。同时,根据《长江保护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强化船舶靠泊使用岸电的监管。
(三)加快运力调整结构,推动水运绿色发展。推动新能源船舶应用(货运船舶lng动力新建或改造、电力客船的新建),建成岳阳君山、郴州东江湖lng加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