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落实《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深化改革、深度合作,加快构建湘赣边区域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两厅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合力推进构建湘赣省际水运通道(萍水-渌水航道),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目标
协同推进萍水-渌水跨省高级航道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共同争取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水运发展规划(中期调整),力争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二、协议内容
(一)两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株洲、萍乡两地共同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制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两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株洲、萍乡两地共同开展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专题研究,对渌水和萍水中沿线砂石资源、发电效益、航运开发提出综合利用方案。
(三)两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向两省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汇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力争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三、协议机制
(一)加强项目协作。两省交通运输厅和株洲、萍乡两地分别明确项目前期推进阶段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加强项目推进的沟通和协作。
(二)定期联席沟通。两省交通运输厅定期组建联席会议商讨项目推进问题,遇重大紧急问题需要商议时可随时邀请召开。
(三)加强进度沟通。由株洲、萍乡两地牵头组织,定期相互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抄送两省交通运输厅。
(四)共商解决问题。如遇相关问题,株洲、萍乡两地可联合向两省交通运输厅汇报。由两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共商解决项目发展问题。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