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益阳金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在一年度内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数超过本单位投入车辆数10%的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业整改7日。
近年来,益阳市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今年1至9月,落实信息抄告2391件,查处“百吨王”10起,通过“一超四究”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查处货运源头企业19家,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窝点20家,吊销道路运输证24本,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19本,扣除诚信分3800分,2家运输企业被责令停业整改。
“超限超载不能只处理驾驶员,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所涉及的车辆驾驶人、车属单位、非法改装企业、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相关信息,分别抄告公安交警、道路运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和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所在的乡镇(街道)政府,由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依法对相应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实现治超倍数效应,才能有效震慑违法超限超载。”益阳市治超办负责人表示。
同时,益阳市以落实“一超四究”为抓手,对抄告信息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建立台账,采用交办、销号、通报等办法,每份信息抄告单、反馈单齐全。对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业整顿;超过30%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此外,益阳市以路面执法数据为线索,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追溯违法超限超载的车源、货源企业,督促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合法装载。
日前,益阳市治超办在暗访时发现一台湘j7e326六轴车车货总重51.37吨,超限2.37吨,经查实,该车辆从方平混凝土有限公司出场,市治超办督查发出通报后,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到企业调查取证,根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给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今年以来,益阳金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7台货运车辆因违法超限超载被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查询,得知该公司违法车辆数已达本单位投入车辆总数的21%,责令停业整改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