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为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在全省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持续至8月31日。
此次整治行动分为源头集中整治和路面集中整治。源头集中整治主要是车辆生产、改装企业、运输企业、重点货物装载企业、货物装载场站及货物单位源头的整治等。路面集中整治主要是加强公路超限检测站整体效能,开展路面流动巡查治理、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整治,严查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等。
各地要督促年货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按规定配置符合标准的货运计量称重和监控设备,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检定,与县级以上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联网。
按要求,治超工作人员收取“好处费”、提供“保护伞”,或有其他履职不到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