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2-04024792 | 文号 | 厅应急办函〔2022〕52号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安全监督处 |
公开日期 | 2022-11-24 11: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办公室
转发《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关于做好国
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文
件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性管理单位,厅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关于做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文件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通知》的宣传贯彻工作。
附件: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关于做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文件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湘防指综电发〔2022〕47号
各市州、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关于做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文件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湘肺炎防指综发〔2022〕112号)转去,请查收。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
(代章)
2022年11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湘肺炎防指综发〔2022〕112号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
关于做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
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文件
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通知》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 分工,加大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力度,周密组织实施, 有力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尽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加强学习培训。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开展面向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控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条学习《通知》提出的优化调整措施,尽快掌握领会《通知》有关政策要求,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提升疫情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制定宣贯方案。各地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宣传贯彻《通知》的实施方案。请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宣传贯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
联系人及电话:刘超龙,15675157620。
电子邮箱: jzzhz@swjw .hunan .gov .cn。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
(代章)
2022年11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