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2-39712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法制处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14: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2021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工作情况的函
省司法厅: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8〕118号、湘政办发〔2019〕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9月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平主持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体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厅法制处处长汤远华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专题发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二是厅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2021年12月6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并作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平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门传达学习并作出部署安排。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科学回答了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2021年9月24日,厅直系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省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南省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邓联荣教授,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内容,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综合执法改革、依法行政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一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全部挂牌成立。全省共14个市州、103个县级行政区设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截至2021年12月底,共核定执法人员编制12484名,已划转9843名,到位率78.84%。二是执法新机制加快建立。省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高效运行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情况纳入2021年度省对市州真抓实干考核激励指标。市县分级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已有11个市州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9个市州建立高速路政管理协作机制。三是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职责下放承接到位。省调整下放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编制483名。下放高速公路管理行政职权事项67项。划转市州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车辆编制122台。
(三)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5月至10月,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五类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执法队伍轮训“五大专项工作”。去年7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视频调度会议,我厅作经验交流发言。一是上下联动抓好落实。厅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整改“回头看”,先后召开厅党组会议、省市县三级视频调度会议和全省推进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部署落实。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我厅3次专题报告省委、省政府,伟明省长、陈飞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共计作出批示指示138次;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部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位推进落实。二是强化宣传督导。厅编辑印发工作简报25期,及时宣传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加强舆论宣传,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专项整治行动专栏,在“车、船、路、港、站”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微视频,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上发布宣传报道,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知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效果,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制定专项调研方案,组成7个调研组,由厅领导带队下沉市县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各地、各单位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专项进驻督导、与年度真抓实干考核激励挂钩督导、与建设项目同步督导等举措将压力责任持续向基层传导,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累计开展省级督导18次、市级督导127次,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有效形成。三是深入开展问题查摆。聚焦“五类突出问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利益诉求、媒体舆论曝光和执法投诉举报高频事项,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共梳理五类突出问题50个、12328服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问题4532个、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转办以及部省信访交办问题33个,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建立清单。四是开展案件复审复查和扣押财物清理工作。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6280份,主动撤销不当错误案件17件、退还罚款9万元、退还扣押和登记保存车辆或证件1434辆/本。五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期间,共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208件,党纪处分2人,约谈61人,通报批评30人,调离执法岗位17人,彰显正风肃纪坚强决心。六是从源头治理乱罚款问题。结合新《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不合理罚款规定和政策制度清理,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行政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一评估,共提出清理结果和处理建议25条。七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走访企业2710家,座谈从业人员14640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0多份,暗访执法场所740个,与货车司机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诉求,收集问题建议。制定公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为民服务10项措施,组织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活动,实施执法案件回访,跟访货车司机,与从业人员换岗体验,获得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按照省司法厅统一要求,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二是编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整合梳理出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439个,按执法门类分为道路运输管理、公路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港口管理、航道管理、海事管理、水路运输管理、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管理8个部分,并明确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包括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三是制定公布首违(轻微)不罚清单。共37项,推广说理式执法。全省依法实施轻微免罚案件3365件、减轻处罚案件3270件。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联合省档案局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管理。五是修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法文书(2021年版)。作为2021年度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内容抓好落实。六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启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制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对执法队伍在素质提升、能力提高、服务优化、夯实基础4个方面共18项主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分年度细化实施方案,分季度纳入内控督办落实。把综合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综合执法重要内容,实行省对市州真抓实干考核激励。二是开展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专项调研。2021年4月15日至28日、10月12日至15日,厅组成调研组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先后到邵阳、岳阳、株洲、益阳、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展专项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学习先进做法。三是加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厅组织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法制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班3期,参培588人;线上培训7.8万余人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所有参培人员均参加了结业考试。考试成绩向市州交通运输局通报。市州先后举办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32期,完成培训13488人。四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重点涵盖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规定等内容,共7个部分7300道试题,其中1216道试题报送省司法厅,用于全行业执法证件换发考试。考试试题以应知应会手册形式印发,提供市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学习。同时,向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报送执法领域综合类考试试题400道,其中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各100道,每道试题全部按要求标明执法门类、题型、难易程度、依据全称、答案解析。五是启动执法证件、执法服装换发工作。省司法厅已就执法证件、执法服装换发印发通知作出部署安排,我厅已制定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与配发工作方案,并争取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支持,启动服装招标工作,已于2022年1月上旬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服装换发工作。六是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自2021年8月9日实施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执法人员在线学习考试平台已于去年8月25日上线运行;综合管理子系统也于去年11月初先行在湘潭、岳阳、益阳等3个试点市州上线试运行,现已在全省推广使用;协同办案、移动执法2个核心子系统已完工验收,拟于近期试运行;其它4个子系统也已基本完成开发。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合交通运输部综合执法大检查部署要求,完成自查自评、网上评查、执法考试、案卷评查、评优评先等工作,检查结果纳入2021年度省对市州真抓实干激励指标考核兑现。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共117人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执法考试;抽查行政处罚案卷72份,覆盖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等领域,评出优秀案卷15份、良好案卷22份、合格案卷17份,不合格案卷18份,并从中选取40份案卷报交通运输部参与2021年的全国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取得95.33分的平均成绩,在全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案卷评查成绩中排名第三。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个基层单位、4名个人分别获评交通运输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绩突出基层集体、成绩突出个人。二是完成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分公路治超、道路运输、水上安全、高速公路、审批服务、执法风纪6类,共拟定71个调查指标,其中公路治超14个,道路运输12个,水上安全10个,高速公路12个,审批服务11个,执法风纪12个。三是督办公路水路“三乱”案件39起。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四是畅通12328监督渠道。厅领导对12328热线投诉渠道不畅通的3个市州进行约谈。对12328热线反映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预安销号”制度。每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对市州12328系统运行情况向全省通报。我省12328运行服务质量考评全国排名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现实难题。干部身份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人员划转到位率整体偏低。尤其是县级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全省县级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划转到位率不足60%,部分县市区人员划转因身份问题推进缓慢。
(二)基层基础仍然薄弱。对标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标准差距明显。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人员老化。执法保障不到位,执法装备设施陈旧,执法手段落后。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市县配套资金难落实。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有待建立。有的地方和单位对严格执法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系摆得不正,有的认为执法力度与温度难以统筹兼顾,在办案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风险防控的举措还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对执法环节的风险隐患关注不够,在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工作中,对于执法环节中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的排查不够全面,防控措施不够具体等。
(四)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从市州报送的案卷来看,优秀案卷不多,仍有相当数量的不合格案卷,问题集中在:一是主体错误。仍然存在未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二是证据不扎实。证据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具体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未经当事人签字确认,量罚时减免处罚无相关依据等。三是程序缺失。未按规定进行法制审核,未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集体讨论未记录处理意见等。四是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法律依据错误。五是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文书内容填写不完整,缺少执法人员签字、盖章,标错执法文书日期等。六是立卷归档不完整。案卷无档案目录,缺少案卷编号,卷内材料未编写页码或排列混乱,夹杂空白文书等。
三、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举措
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总目标,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健全执法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主抓手,以强化综合执法监管为指挥棒,加快形成完备的法规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持续抓好厅机关干部和厅直单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授课。坚持抓好执法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树牢执法为民理念。以扎实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交通运输部门落地生根。
(二)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统筹推动综合交通运输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修订,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立法,适时制定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急需配套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立法,围绕破解交通运输改革发展难题优先开展立法。坚持立改废并举,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立法前瞻性、储备性研究,发挥好法律对新兴业态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健全与人大、政府法制部门的立法沟通协调机制,维护并保障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统一性、协调性、系统性。健全立法项目的征集、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三)加快形成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坚持权责法定,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见效,指导督促市县执法人员划转补充到位、执法新机制建立运行到位,尽快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高效、保障有力、纪律严明的综合执法格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补短板的“加法”,降成本的“减法”,强服务的“乘法”,放管服的“除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执法,抓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首违(轻微)不罚清单等落地实施,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严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
(四)加快形成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权力网上运行和全程电子监察,自觉接受人大、司法、审计、纪检、媒体、群众监督。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研究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督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评议和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加快形成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上升为现代治理的理念和思维,来认识、实践和引领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执法资格和执法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重点加强县、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执法机构的法制部门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轮训和领导干部、执法骨干集中培训。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依法行政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研究制定“四基四化”(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标准体系,藉此加强基层基础管理。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