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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3-028553 文号 厅办〔2023〕15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法制处
公开日期 2023-03-23 16: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16:35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字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经厅同意,现将《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当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开路先锋提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落地生根。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确保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法制工作4次以上,把法治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全过程及各环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认真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
    (三)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落实落地。统筹抓好《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法治湖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按规定向省委、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一)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制定省本级执法工作规则,推动省本级执法事项落实落地。继续加强对全省各地综合执法改革的跟踪指导,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修订《湖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推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划转补充到位、执法新机制高效运行。
    (二)试点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出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标准和试点推进方案,开展“四基四化”建设试点工作。
    (三)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正式应用,构建全省交通执法“一张网”,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分级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培训师资库,打造培训精品课程,继续办好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法制骨干培训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对接协调省司法厅全面完成执法证件换发。持续抓好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装备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五)强化综合执法监督。持续开展公路、水路“三乱”治理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执法领
域问题线索库并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各地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实现专项整治成果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全省执法人员抽考、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六)抓好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实施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更新,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行业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有关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放管服”等改革要求,做好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工作。
    (二)持续加强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社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等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妥善处理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加大对基层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力度,持续提升基层行政应诉能力与水平。
    (四)依法化解高速公路遗留问题。统筹做好长潭西、东常等高速公路重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有效管控行业风险,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四、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教育培训
    (一)加强行业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组织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业法规等宣贯工作。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的必训内容。统筹开展交通运输领导干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建设,落实基层法治工作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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