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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2-04032631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22-12-26 0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我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2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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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规定,为规范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厅人事处、财务处联合起草了《关于公布我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4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考试中心同意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点。2022年5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明确我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211号)同意该收费项目立项,并明确执收单位为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2397号)规定,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我厅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公布收费标准的必要性

    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规定,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1217号)执行。同时规定省直考试单位收取的考务费或考试费标准,均不再报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审核,改由省直考试单位在考务费标准上限(详见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附件)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务费标准。湘发改价费2022397文件明确由我厅制定收费标准。因此省厅有必要制定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三、收费标准制定情况

    为科学合理制定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成本补偿原则,要求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成本核算(详见附件材料)。在对照江西、江苏、广东、云南、辽宁等对该收费项目制定的收费标准,结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等项目考务费标准的通告》(第5号)公布的考务费收费标准基础上,确定了我省对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主要内容

    (一)通知公布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两项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

    (二)我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主管单位为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因此《通知》明确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其他要求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提出。

    (三)我省制定的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理论考试费65/人·次·(含考务费15/人·次·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理论考试费70/人·次·(含考务费20/人·次·,符合国家规定的每人每科考务费标准之外加收的考试费标准不得超过50元上限标准,且理论考试加实际操作考试合计收费金额相对低于江西、江苏、广东、云南、辽宁等省份的收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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